2023年咸阳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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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个人社保补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就业(创业)见习补贴,免费参加高校毕业生双千培养工程,免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那么咸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哪些补贴政策?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一、咸阳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有哪些

  2023年咸阳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暂无信息,以下是2022年度就业补贴政策仅供参考。

  (一)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大学生村官,每年可到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可在各市人社部门官网或“秦云就业”小程序业务办理专区查询和报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

  (二)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三)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大学生村官可自主选择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进行初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获取职业相应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每人200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评价(鉴定)补贴。其中,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四)求职创业补贴

  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可在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向所在院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

  (五)就业创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本校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外,也可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组织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求职面试技巧、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公益性指导服务。

  二、专项招聘主渠道

  (一)校园招聘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提前在当地的市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或公共人才服务网站公布招聘活动信息,且允许外校学生自愿参加,不收取学生和用人单位费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可向当地市级人社部门申请享受校园招聘补贴。校园招聘补贴标准由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制定。

  (二)专项招聘活动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校园招聘外,还可关注省人社厅“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根据个人需求参加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每年定期举办的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就业服务行动、金秋招聘月、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周等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专项招聘活动。

  (三)职业介绍补贴

  经依法行政许可、注册登记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每人不超过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四)个人权益保护

  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期间应加强自我保护,注意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求职期间除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外,也可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询岗位信息。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如遇上求职陷阱,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二、毕业生就业补贴领取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月申请,申请人或代办单位应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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